合同编号
甲方: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定庭具体住址::省(市)县(区)街道(乡镇)号(村)
现居住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号(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二、试用条款
第二条 试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月。
第三条 试用期间乙方工资为元。
第四条 试用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特殊要求,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第五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可在不说明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试用期间乙方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甲方工作、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的,甲方可以在说明理由的情况下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试用期满后,甲、乙双方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乙方的试用时间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乙方有突出表现,公司可提前结束试用。
三、工作岗位、内容和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
第九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四、劳动报酬
第十条 试用期满后乙方的薪酬采取以下方式:
由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全勤奖及业务提成、年终奖金构成(补助及奖金标准按甲方相应岗位工资制度执行;业务提成/扣除比例按甲方任务考核指标及工资制度执行)。
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一条 乙方上、下班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司业务的特点,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可根据营业情况灵活调节乙方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平均不超过3小时,每月总计不超过36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甲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制度和标准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四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实际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甲方的劳动安全规程、规章制度。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
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费,其中由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在职期间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以及养老保险的待遇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八、劳动纪律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认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规定,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相应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行为;
4、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按排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质量或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除无须经对方同意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外,未经过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乙方确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至少在三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提供的劳动安全环境或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双方未续签合同者,乙方应及时(七日内)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给予赔偿。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 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资培训的人员,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第三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表格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摁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中甲方应加盖公章,乙方出生年月日应和身份证一致。
二、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