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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业务实务讲座稿

作者:王兴江 来源: 时间:2020-05-29

导语——

一、法律顾问的概念

是指依法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聘请,以自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的人员。

二、法律顾问的分类

法律顾问根据服务内容的不同,分为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临时法律顾问。

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在聘期内(一般为一年以上)为聘方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专项法律顾问是指对聘方特定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项目投融资、招、投标、产权出让转让、企业并购、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法律培训、办理公司股票发行及上

市工作的法律事务,如A股发行业务如——1.参与公司重组方案的制定、协助起草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方案;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董事会决议;3.对企业的主体资格、资产、业务、人员等各方面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就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出具报告或提出解决的意见或建议;4.出具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5.参与讨论招股说明书┉┉)

临时法律顾问是指为聘方提供临时所需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顾问业务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1、律师行业自身的现状

法律顾问的

概念并不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概念,实际上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就有了法律顾问的概念(那时律师办公的场所并不叫律师事务所,而恰恰叫法律顾问室,后来才改叫律师事务所)。然而,那时虽然叫法律顾问室,但业务却不是以法律顾问为主,相反以诉讼业务为主,而且当初以刑辩业务为主,后来则以各类诉讼(含仲裁)业务为主,法律顾问只是辅助业务,即便担任法律顾问,也是以帮助聘方打官司为主。这是由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决定的。

社会毕竟在发展,何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经济发展速度一日千里,日新

月异,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法治的不断健全,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企业所涉及的法律事务也越来越多,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越来越多。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在社会大踏步前进的同时,律师业特别是非诉讼业务并没有和社会的需求同步前进,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相比滞后了很多。我认为这种滞后表现在多个方面:1、观念的滞后2、行为方式的滞后(被动式服务、服务内容很窄,且取决于顾问)3、业务水准的滞后(即便是对有限的服务也搞不好)4、市场把握的滞后(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前景没有科学的调研,没有战略的、前瞻性的把握,即便是有所了解,思路也不清晰)5、创新精神以及创新产品的的匮乏。

由于律师的传统业务是诉讼业务,而且诉讼业务是律师业务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加之从事律师职业基本上都是开始于诉讼业务等等这些原因,使得大部分律师业务方式仍然是以诉讼为主,因此一切都围绕着诉讼业务在转,作业务的出发点是诉讼,落脚点还是诉讼,即使是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仍然没有完全跳出传统思维方式和服务方式,争取法律顾问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争取法律顾问单位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中的仲裁业务,即顾问单位在发生各类纠纷后诉诸法院或仲裁

部门,委托律师进行代理,即然作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则当然地委托作为法律顾问的律师进行代理。在这同时,为顾问单位提供一些非诉讼法律服务,如合同审查,法律咨询、一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配合、简单的)。

导致法律顾问的收费普遍上不去,甚至就是合同约定的那一点点少的可怜的服务费都按时收不上(好多单位作起广告不惜一掷千金、请客吃饭一年花去的钱是法律顾问费的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无庸置疑,这种观念、做法在律师业发展的初期以及后来的一段时期是合适的,符合社会的需求。何况,这种作法也为律师能够争取到顾问单位的业务即“占领地盘”起到了重要而明显的作用。但是,放在当今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显然已经落后了!

2、社会对法律顾问业务的认识

也正是如上所说的律师业自身的观念、行为方式、业务水准等诸多原因,导致社会对法律顾问的不了解和认识上出现偏差。尽管现在很多单位确实聘请了法律顾问,但真正知道法律顾问具体工作性质和内容的单位并不多,在这些人的印象中,法律顾问的工作就是打官司或者主要是打官司,再就是非诉讼的调解、仲裁,审查、起草合同,一些法律问题的咨询,遇到纠纷,开始诉讼时才要求法律顾问帮助打官司,这些当然是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但这绝不是法律顾问工作的大部分甚至全部。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比起这些要丰富的多,这些实际上是法律顾问工作的传统内容,而真正能够体现法律顾问工作特色和水准的远不止这些。法律顾问有很多的事务可做、要做,但人们,既便是聘请了法律顾问的单位(法人及其他组织)或个人对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和性质确确实实了解的不多。社会对法律顾问的认识不到位,加上提供服务的人即便是连一些有限的、传统的服务都没有作到位,使得人们不仅形成了上面所说的错误或者是不全面的认识,即认为法律顾问就是在我有纠纷时帮我处理(打官司、仲裁)的,再就是审查、拟写一下合同,咨询咨询,没事想不起来,有事了叫来问一问,处理处理。更有甚者,更有甚者,有人甚至认为没有发生纠纷聘请法律顾问的意义不大,是白花钱!

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还是:(1)律师的服务理念没有号召上(法律顾问服务的着眼点常常放在事中解决,事后补救上,处于近似被动的状态,即聘方认为需要法律顾问时,由聘方提出具体的服务事项(有事通知),由顾问律师来解决,特别是发生法律纠纷时,由顾问律师出面解决,顾问律师大多扮演着“救火队员”的角色,这种传统的服务方式,明显是一种被动的,轻事前防范,重事后解决的模式。);(2)服务的宣传没有跟上(不清楚法律顾问的业务内容);(3)律师的业务水平没有跟上(只是作些传统的业务、服务,没有也作不到更加广泛的服务)。

应对之策:(1)更新服务理念,改变传统观念(2)增加知识储备,加强素质修养(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君要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厚积而薄发;水之积也不厚,则负大舟也无力)(3)善于宣传自己(行业、顾问业务、个人),改变不利看法(4)提供一流服务,事实胜于雄辩(一流不仅指提供高质量、高效率,而且指全面的、广泛的、“物超所值”)

四、法律顾问应该具有的理念

理念通俗说就是想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民主观念日益增强,法律调整的社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化、多样化,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也日益增强,法律服务的领域日渐拓展,法律保障的领域更加广泛,社会对法律服务需求的领域将非常广泛,律师业务由传统的诉讼业务领域发展到金融、房地产、证券、高科技、知识产权、涉外经济等市场经济的各个领域,涉及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因此, 这必然对律师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大多数顾问单位已不满足于法律顾问被动式“救火队员”角色,更希望法律顾问为自已构筑“防火墙”,即顾问律师主动积极地提供服务,事前防范,事中控制法律风险,防患(纠纷)于为然。法律风险防范做好了,对企业来说,是一项低投入,高产出,创造效益最经济的途径之一。一个企业要创造100万的利润,可能需要几十人,占有大量的生产设备和资金,用一年的时间苦心经营,完成1000万元的俏售收入,才能实现,而避免100万元的法律风险损失,或许法律顾问扎实花上几天功夫,认真研究合同,仔细查找合同漏洞和瑕疵,就可以避免(何况,法律风险防范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发展的各个方面)。

法律工作不仅要作到事后被救工作,更要着重于法律风险防范有效的研究和实施,为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提供

法律意见,预防各种法律纠纷的发生,即便发生了法律纠纷,由于事前积极作为,也会使聘方以最小的代价解决纠纷而不至于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真正实现帮助聘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这正是法律顾问应有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目标,这也正是聘方所期待所需要的法律顾问服务。

前几天我看中央电视台,北京饭店的一个经理的几句话对我启发很大:“以前我们的服务方式是客人需要什么,我们就按照客人的要求及时的向客人提供所需要的服务,那时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的服务了;但现在我们认为这种理念、服务方式已经跟不上形式的需求,我们现在要作的是研究市场,预测市场,研究客人需要什么服务,主动为客人提供服务,很多时候我们比客人还想得周到,我们认为这才是好的服务”法律顾问的服务理念不也是如此吗?

当然,这些并不是想一想就能做得到,没有先进的理念连想都想不到,但光有先进的理念还不够,还要具备应有的业务素质——

五、法律顾顺应有的业务素质

1、工作态度(有一句话叫态度决定一切,还有一句话叫做态度就是竞争力。敬业精神、—工作就意味着责任,一旦失去责任感,即使是做自己做擅长的工作,也会做得一塌糊涂。对待工作,是充满责任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还是敷衍了事,这一点是事业成功者和事业失败者的分水岭,也是工作出色与平庸的分水岭。----《兰州电信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及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的制作激情、诚信、质量、效率-兰州机床厂破产方案制作)2、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由于法律顾问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从事该业务的律师必须有广博的知识储备和较强的业务技能。法律顾问的知识储备——作为法律顾问,不仅要懂得一般的专业知识,如“民法、合同法、劳动法、担保法、行政法、知识产权法、刑法、和各种诉讼法等,而且要结合所要服务或所服务的单位的行业情况、业务情况,掌握与该单位所属行业,该单位的具体业务所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如,网络技术开发公司,其所属行业为电信行业,而从事的业务则是IT产业(业务),要想给这样的单位提供法律顾问工作,除了具备一般的法律专业知识,还要掌握电信业的专业法律知识,不仅如此,而且要掌握有关电信的行业知识,掌握该单位特殊的运行规则,工作流程、工作特点,以及其它相关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不仅为顾问单位提供一些传统的服务,如合同的审查、诉讼的代理、简单的法律咨询,而且还能为其提供较高层次和水准的法律服务,如草拟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行业某一领域内的法律风险防范办法,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出具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意见书等等。再如:给媒体行业中的平面媒体的报业即报社担任法律顾问,)3、创新精神(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创新是社会得以发展的动力。①服务方式的创新;②服务领域和内容的创新——增值服务)4、丰富的工作经验的良好的业务技能(1、对问题的适当处理;2、沟通:①业务沟通②情感沟通)5、敏锐观察业界发展动向和社会需求动向,进行前瞻性战略规划和服务领域开拓的能力6、勇于接受挑战(艰巨任务、陌生任务)7、善于总结经验8、仪容仪表(律师身上应该透着法律的尊严,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六、顾问工作流程

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如:行业特点(工业、商业;传统产业、高科技产业;)、业务情况(主业和辅业、产品或服务、现状和发展前景等)跟顾问单位相关人员见面,介绍顾问律师情况,向顾问单位发放尽职调查提纲(针对性、及时性、全面性、完整性、客观性)以企业改制为例:(职工身份置换方案、股权设置方案、职工持股方案、资产处置方案、土地处置方案、公司章程、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公司机构设置、各种议事规则、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等等)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企业成立时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评估报告;

3、企业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4、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提供年度工作总结或相关材料);

5、企业历史沿革情况,包括:企业成立、资本变动、业务发展情况(提供企业志、大事记等);

6、企业章程和内部组织结构

(1)企业章程   (2)企业组织结构图(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7、企业的附属企业情况(如有)

(1)合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情况(股权结构、资产规模及其经营情况、企业章程、组织文件等);(  2)企业

对各附属企业的管理体制(行政关系、资产关系、管理关系);

二、企业经营情况

1、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和附属业务

2、从事主营业务的资产权属构成情况

3、企业利润的组成部分及影响因素

4、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提供有关文件(登记证、申请书)

三、财务管理体制及财务基本状况

1、企业改制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分析等。

2企业改制年度清产核资并经国资部门确认的结果

3、企业财税政策及资料。

适用于企业及其附属企业的各种税费、其他税务安排,税收优惠政策;近三年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4、企业及其附属企业主要负债的构成情况(包括债务金额、期限、利率、抵押或担保情况)及主要债权的基本情况。

5、企业内部各部门核算情况。

6、应收帐款明细及其帐龄分析,回款可能性分析等。

四、固定资产与土地使用权

1、企业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2、现有用地状况及资产中包含土地的情况。

3、土地使用权属情况(属于划拨、出让方式,还是租赁方式获取使用权以及土地评估报告)。

4、土地使用权方面,享受地方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优惠政策的可能性。

5、房屋产权,证明和(或)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转让合同;土地的划拨文件和租赁。

五、人事体制、人员基本情况

1、企业及其全资、控股企业的用工方式及有关人员数量、学历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岗位分布。

2、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情况介绍。

3、劳动合同签定情况。

4、企业职工分类说明,包括在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职工、因工伤残职工、离退休职工。

六、重大合约及法律诉讼事项

1、重要的联营、投资、收购、兼并合同协议复印件。

2、大额贷款或拆借,重大融资租赁情况。

3、企业担保、抵押、质押、保证合约执行情况

4、企业的重大法律诉讼事件。

七 企业职工现以持股情况说明(如有)

八 有投资意向的社会主体情况说明。

九 企业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4、收取尽职调查材料,并制作服务计划

5、和顾问单位讨论并最终审定顾问工作计划;

6、开始顾问工作;

7、可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顾问工作计划;

8、记好顾问工作记录和日志(日志要求一日一记,一事一记,以便于总结。)并保存好工作底稿。

9、向顾问单位提交季度服务,中期服务和年度报务报告;同时发放服务意见反馈表,征求顾问单位对顾问服务的意见、建议。

10、邀请顾问单位人员座谈(年终)进行沟通,并听取服务意见和建议。

七、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即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主要有:

参与经济项目的谈判活动,主要指对经济合同的谈判和投资项目谈判,法律顾问谈判的目的主要是从政策、法律上考虑、把关,使合同条款合理合法,使项目运作合法(包括符合政策)并争取最大的政策优惠,促进谈判进展,打破谈判僵局,并拟写或协助拟写合同,协助办理相关审批,登记、公证、签证等法律手续。

协助聘方建立、健全备项规章制度:

制度包括:

1、基本制度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董事会议规则、股东(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等;

2、专项工作制度如:合同管理方法,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制度,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职工奖惩管理办法,协助企业制定、完善企业薪酬制度、股权激励制度等等。

三、为聘方提供法律培训;

四、为聘方进行资信调查;

五、其它工作范围;

如:1、提供咨询服务;2、草似修改审查法律文书(合同、决定、诉状、申请等)3、代理诉讼、仲裁;4、进行法律论证。5、提供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服务等。

以给协会或商会担任法律顾问为例:

法律顾问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有:

1、行业协会的内部机制设计、章程

起草以及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的完善;

2、为会员企业免费提供一年的法律、法规咨询;

3、组织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典型案例分析讲解;

4、为会员企业免费开展企业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

5、代表协会收集整理会员企业意见,通过政协提案等多种形式,向立法机关和政策制定机关提供立法咨询和政策性建议;

6、通过参与和代理诉讼,参与和代理经济、劳动、技术仲裁等方式,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7、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支持会员企业起诉;

8、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论证、出具资信证明、进行资信调查、代拟代审合同、等服务。甚至可以发挥本所担任多个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行业龙头企业的法律顾问,掌握了大量政府、行业和企业资源和发展的最新信息的优势,为行业协会提供的法律服务完全可以延伸到到政府、行业和企业的各个层面。

八、法律顾问工作方式

一、主动、全面、准确、及时地解答和处理法律问题,主动发现、分析、解决各种法律问题。对顾问单位的相关历史遗留问题、日常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突发的法律问题、单位潜在的法律问题(法律风险),逐一清查和解决,并可通过制定规范的管理方案、专业知识培训等促使顾问单位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道路。

及时作好工作日志和顾问工作记录;

工作日志指对顾问工作进行详细的记录,如:对哪些(什么)问题提供了咨询服务,问题是什么,如何进行答复;审查了什么合同,提出了哪些问题,对哪能些作出了修改和补充,对提出的问题哪些没有得到聘请方认可;参加了什么项目的法律服务,作了哪能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果,获取了什么经验;参加了什么谈判,分为什么阶段,各阶段作了什么工作,双方有什么分歧,法律顾问在中间起了什么积极作用,有什么总结等等。注意:日志一定要详细,宜细不宜粗、宜全不宜漏,不仅要记录事情而且要总结经验教训,要作到一日一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便于归纳总结。

工作记录装订于卷内,也要求一日一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但不需要详细记录,记录主要情况即可。

在工作过程中和主要的单位人员充分沟通,特别是对涉及面比较广、重大决策等问题,要通过召开会议分析,发表意见;

汇报制度

即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向顾问单位提交工作报告,汇报顾问工作的具体内容,并就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顾问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

意见反馈制度

就服务的相关问题向顾问单位发放意见反馈卡由顾问单位填上后收集,作为改进和加强服务的直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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