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肃 宏 略 律 师 事 务 所
GANSU HONGLUE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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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甘宏律【函】字第001号
关于向陈X安进行人身伤害民事赔偿的
律 师 函
致
刘XX:
本所接受陈X安之委托,就你故意伤害陈X安,导致陈X安被殴打致伤住院治疗,因此给陈X安不但造成身体伤害,同时也造成经济损失,就其民事赔偿事宜,依法进行处理。
本所律师认真查阅了陈X安的住院病历、伤情、伤残鉴定书以及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等费用票据等材料,并听取了陈X安对有关情况的详细陈述,我们认为:
1、你和马X杰等人无故共同殴打陈X安,导致陈X安被殴打造成肋骨多发性骨折、鼻骨骨折、耳朵听力障碍等伤害,经通渭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及定西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X安的伤情达到轻伤二级程度,你们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而且情节相当恶劣!该案由司法机关按照程序正在办理;
2、你们故意伤害陈X安,导致陈X安被殴打致伤住院治疗,因此给陈X安不但造成身体伤害,同时也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按照法律规定,你和其他共同伤害陈X安的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你们的伤害行为不但导致陈X安的伤情达到轻伤程度,而且也造成陈X安的伤害达到相应的伤残程度。
4、尤其过分的是:事发后,你们不但不深刻反省错误行为,反
而为了妄图逃避法律责任故意编造隐瞒相关事实情况,向侦查机关作第一页(共两页)
虚假陈述!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实相关情况(证人将会出庭作证!)自陈X安被你们殴打致伤至今,时隔达半年时间,你们竟然至今没有向陈X安赔偿一分钱的损失,情节相当严重、态度极其恶劣!!!
5、根据刑法规定,司法机关在对犯罪行为量刑时不但考虑犯罪
的动机、手段、后果等情节,而且也会充分考虑犯罪后的认罪态度、补救措施、赔偿程度等情节!
6、你们至今都不积极主动就民事赔偿问题和陈X安进行协商,不知是倚仗在当地有什么人物撑腰还是无视法律尊严,以为可以达到得到包庇的结果。
鉴此,特郑重向你函告如下:
一、请在接到本律师函后立即(3日内)就人身伤害的经济损失赔偿事宜和陈X安进行积极协商。
二、我们将严格履行职责,严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
严!我们会通过各种途径,绝不会让以为仗着某些势力或人物撑腰、抑或是通过找关系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侥幸心理,妄图最终达到让犯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和赔偿(刑事和民事)的行为得逞!!!
若你(们)不愿或不能妥善处理,我们将根据委托人之授权,保留进一步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以严格、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三、我们相信,你方会对本函给予应有重视,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及时就向陈X安赔偿人身伤害的经济损失事宜积极协商达成一致,使此事最终得以妥善处理!
四、我们将根据你方赔偿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提出相应意见(谅解从轻或要求加重)。
甘肃宏略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0一八年二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