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协议。
1、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
(1)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在其经营活动中生成、或收集、或使用的与其现实或未来业务以及与其科研开发有关的任何资料;
(2)公司已有客户、潜在客户、合作伙伴及供应商的信息资料;
(3)公司服务、管理、工艺及技术方案等相关资料;
(4)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一切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其他相关商业电函;
(5)公司薪资结构、人事及财务状况等信息资料;
(6)公司其他人的机密资料。
乙方对如上所述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2、保密义务人
(1)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
(2)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3)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到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3、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
(1)保密义务人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
(2)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或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业秘密;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公司、公司客户及公司合作伙伴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公司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项目资料、试验数据、客户名单等交还公司。
(5)鉴于保密义务人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保密义务人均承认公司因投资、支付劳动报酬而对这些商业秘密具有所有权,因此保密义务人同意:
① 保密义务人受聘于甲方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同甲方具有竞争性的业务,不得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任何形式的聘用,不为甲方竞争对手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顾问服务。
②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光盘、U盘、移动硬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
③乙方承诺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受聘于本行业其他公司。
④乙方承诺离职后承担与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和不能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信息为止。
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法或违约责任。
4、保密协议的终止
(1)公司授权同意披露或使用商业秘密。
(2)乙方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5、违法及违约责任
(1)保密义务人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至少相当于其工作报酬一年工资的违约金。
(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6、其它
(1)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3)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协议形式存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