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法侵害时
奋起反击致对方死伤
算正当防卫吗?
3月8日
最高检发布6起
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
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
高某被骗至传销窝点,面对多名传销人员强行控制,持折叠刀抵御,致一人死亡二人轻微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周某反抗强奸过程中,用农药水箱软管缠绕施暴者颈部,致其死亡,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刘某酒后与欧某一起殴打文某,文某抢夺匕首向两人挥刺,致一人死亡,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康某纠集多人于深夜持橡胶棒、镐把等翻墙进入耿某家中实施非法强拆,并殴打耿某。耿某在反抗中用分苗刀乱挥乱捅,致二人重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批捕。
申某饮酒后,因强行超车未果,遂驾车追逐逼停余某车辆,持铁棍对余某挑衅、击打。余某在后退躲闪中持水果刀挥刺,致申某面部轻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起诉。
潘某以领回由前妻王某霞抚养的女儿为由,多次到王某霞之父王某民家中滋事。一次争执中强行掳人,并持匕首刺伤王某霞。王某民见状持镢头反击,致潘某死亡,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以正当防卫为由不批捕。
部分素材来源:央视新闻、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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