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离婚冷静期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据民政部文件(详见:突发!民政部彻底修改离婚登记程序,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
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政部: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4日回应:“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针对网友疑问,离婚冷静期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4日在民政部通气会上表示,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起诉,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双方还要再冷静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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