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院题材文艺创作
努力推出更多精品力作
文/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周强
(本文刊登于《人民司法》2021年第27期)
在全党全国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我们邀请部分文艺界、新闻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交流,就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新闻宣传工作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听取意见建议。各位代表、委员都是文艺界、新闻界的翘楚,创作、演出、传播了一系列广为流传的经典作品,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大家一直十分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刚才的发言都很有针对性,有思想、有见地,听了很受启发。我们要认真研究采纳,落实到法院文化建设具体工作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新闻宣传工作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确保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着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不断提高艺术创作质量,努力创作既饱含正能量又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传播当代中国价值理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实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高度专业性,法院题材文艺创作要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展现法律专业特点,绝不能片面追求艺术效果而无视法律严肃性。要深刻认识到,坚持专业性与注重群众性并不相悖,法治文艺作品之所以受到群众欢迎,其所弘扬的法治精神、蕴含的法律知识,其专业性本身所传递的艺术美感是重要因素之一,其体现的情感是最能打动人的,是最能引起群众共情的。法治文艺群众性的重要基础之一就是其专业性,如果忽视这一点,反而会因此失去阵地。同时,文艺要面向大众,要接地气,不能孤芳自赏。社会主义文艺本质上是人民的文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准确把握和反映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来讲述法治故事,切实增强作品的传播力、影响力、感染力。
要充分展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展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法治理念,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不断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公信力。
四是要在充分挖掘法院工作的“富矿”上下功夫
人民法院身处化解矛盾纠纷的“风暴眼”,每一起案件都是一件矛盾纠纷,体现着人性、利益、情感的纠葛,有的还是十分尖锐激烈的冲突,这为文艺创作提供了丰富素材。广大法官恪尽职守、无私奉献,邹碧华、李庆军、方金刚、周春梅、魏晶晶、胡国运等优秀法官的事迹感人至深、可歌可泣,值得为之书写和记录。文艺弘扬法治,法治滋养文艺,古往今来以法律为题材创作的经典文艺作品举不胜举。卡夫卡的《审判》、司汤达的《红与黑》等文学名著,《肖申克的救赎》《人证》《追捕》等大家耳熟能详的电影,都是围绕案件来反映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彰显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我国革命题材文艺作品中,《刘巧儿》《黄克功案件》《马锡五断案》等以人民司法历史上真实案件为基础创作的影片,均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当前,人民法院审理的很多案件都是很好的创作素材。比如最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一幢老式居民楼中的二层以上住户要加装电梯,一层住户坚决不同意,法官依法作出判决,在已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加装电梯。这些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法院每天都会遇到,文艺工作者可以充分挖掘、利用,这将为创作提供源源不断的灵感源泉。
五是要在充分利用各种文艺形式上下功夫
文艺园地中百花争艳,法院题材文艺创作不应拘泥于某一种或某几种传统形式,要以更大格局、更宽视野,充分运用电影、电视剧、舞台剧、歌舞、小说等形式,通过包括小剧场演出等在内的多种途径,不断拓展法院题材文艺作品的表现形式,拓宽法院文化的传播范围。特别是随着网络和新媒体的发展,文艺创作生产的格局、人民群众的审美要求发生很大变化,文艺产品的传播方式和群众接受习惯也随之发生变化,法院文化建设、法院题材文艺创作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注重利用网络电影、微电影、短视频等新的文艺形态,增加传播受众,增强传播效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是要在加强融合上下功夫
历史上很多文学大家,如托尔斯泰、伏尔泰、雨果、巴尔扎克、卡夫卡等都是学法律出身,培根是王室大法官,蒙田在法院任过职,歌德当过律师。法学教育经历和司法实践经验,使得他们能够更深刻地洞察社会,创作出不朽的经典作品。法律和文艺有相通之处,要促进法院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创作更多法院题材精品力作,就要在法律界与文艺界之间架起有效沟通的桥梁,以融合促进发展。当前的主要问题就是融合不够,法院有丰富的素材宝库有待发掘,文艺创作者则在找米下锅。因此,要在进一步加强融合上下功夫,这需要我们多方共同努力。
就法院而言,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搭建平台。在互联网时代,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在内的各部门一定要有平台意识,树立平台思维,通过构建平台整合汇聚各方面资源,发挥运用好各方面力量,实现聚合发展。二是广泛合作。既要依靠文化建设、文艺创作的“国家队”、主力军,也要不拘一格,加强与网络作家、年轻新锐作者的合作,建立起广泛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三是提供采风便利。要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司法,让社会各界更好地认识法院和法院工作,为文艺工作者了解司法实践创造良好条件。四是做好规划。法院有很多好的题材、好的故事,要根据宣传重点和主题,与有关方面加强沟通、谋划,开展更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合作。五是多听意见建议。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包括文艺界、新闻界代表委员在内的各方面意见建议,倾听群众心声,回应社会关切,集众智、汇众力,共同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促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生逢伟大时代,文艺作品要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断开拓创新,广泛凝聚智慧力量,推动法院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出更多的法院题材文艺精品力作,以优秀的文艺作品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是2021年7月16日周强院长在与部分文艺界、新闻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项联络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