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第八批、第九批《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两批案例选编汇集26家法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先进经验和特色做法,为全国法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供了示范参照的样本。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打造的一项亮点工程,旨在全面搜集、深度挖掘各地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特色经验,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并以案例形式推广,为全国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提供参考。2017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一)至(九),共计152个案例,全面展现了各地法院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的积极探索和生动实践。全国法院相互学习借鉴,取得良好效果,有力推动了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发展。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八)(九)》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工作部署,收录了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法院在破解改革难题、推动改革发展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此次入选案例选编的法院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余姚市人民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崇州市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此次入选的案例聚焦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瓶颈性、制度性、配套性问题,探索创新性强、做法举措实、实践效果好,重点推广了相关法院在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健全院庭长常态化办案机制,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构建多元解纷体系,健全民事诉讼程序机制,探索电子诉讼模式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案例典型性、可推广性强,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近期,《人民法院报》将开设专栏,陆续登载《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八)(九)》中的具体案例,敬请关注。